正文
核查处置公告(20260824)
在2026年黄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工作中,开发区铁山区汪仁有品超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01MAE13BN14R)销售的1批次鲜活牛蛙被抽检不合格,按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要求,本局已完成对相关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5月29日,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鲜活牛蛙进行监督抽检。2026年6月29日,本局收到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的检验报告(№:J2026316756),显示当事人经营的鲜活牛蛙中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标准指标≤100ug/㎏,实测值144u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6年7月2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复检和异议须知,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制作了《现场笔录》。当事人对上述《检验报告》、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无异议,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检。经调查,当事人于2026年5月28日从阳新县启立水产经营部采购鲜活牛蛙4.5公斤,价格为17.00元/公斤。鲜活牛蛙的销售价格是23.80元/公斤。当事人提供了该批次鲜活牛蛙的采购信息截图和上游供应商的资质材料等内容。截至本局送达《检验报告》之时,当事人采购的这批次鲜活牛蛙已全部销售。
本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目前无产品召回。(本局已将该线索移送上游供货商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
综上所述,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货值金额为107.10元,违法所得为30.60元。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鉴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综合以上案件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情况,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具体内容如下:
1.增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加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
2.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缺乏检验手段、原材料质量问题。
企业整改情况:严把食品的采购关,落实食品安全制度。截至目前,该企业整改良好。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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