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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5107 主题词
发文单位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效力状态有效
生效日期2023-09-05 10:25:28 失效日期2023-09-05 10: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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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发区铁山区万佳乐商业零售超市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

情况的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开发区铁山区万佳乐商业零售超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01MAC7URT4X3,以下简称当事人)经营的食品被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按照开发区铁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2023年05月16日,湖北琪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开发区铁山区万佳乐商业零售超市待售的鲫鱼、黑鱼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抽样单编号:XBJ23420223486932646、XBJ23420223486932647),抽样基数量分别为3kg、1.656kg,抽样数量分别为1.346kg、1.656kg,备样数量分别为0.52kg、0.81kg,单价分别为26.36元/kg、21.16元/kg。经检验,上述农产品恩诺沙星项目均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恩诺沙星ug/kg,鲫鱼,标准指标≤100,实测值198;黑鱼,标准指标≤100,实测值133。)。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6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对检验结果无异议。现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5月12日购进黑鱼6.8斤,购进价是8.5元每斤,销售价是10.58元每斤,2023年5月16日购进鲫鱼17.3斤,购进价是10元每斤,销售价是13.18元每斤。当事人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能提供供货商相关资质及供货凭证。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召回公告),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及时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销售的鲫鱼、黑鱼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本局于2023年 6月25日予以立案调查。鉴于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能积极配合调查,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张贴了不合格鲫鱼、黑鱼召回公告,积极整改,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所采购的上述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整改情况:1.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2.严格遵守食品安全进货查验记录等规定,履行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