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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5153 主题词
发文单位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效力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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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中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黄石延安路店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在2022年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工作中,武汉中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黄石延安路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0553903402G)销售的1批次腐竹被抽检不合格,按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要求,本局已完成对相关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19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对当事人当日销售的预包装食品进行监督抽检。2022年11月9日,本局收到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2022CJ07264的《检验报告》显示样品“腐竹”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实测值:0.184 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11月15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复检和异议须知,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制作了《现场笔录》。当事人对上述《检验报告》、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无异议,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检。经调查,当事人被抽检批次腐竹的购进数量为20袋,进价15.386元/袋;共销售涉案腐竹20 袋,其中19袋的售价为19.00元/袋,另外1袋因打折促销,售价为18.60元/袋,涉案货值金额为379.60元,违法所得为379.60元。截至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被抽检批次腐竹已全部售出。本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经研究,2023年1月31日,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100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379.60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1、未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未按要求索取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明;3、生产环节超范围使用防腐剂。

企业整改情况:1、对不合格腐竹立即召回;2、完善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3、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截至目前,该企业整改良好。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