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黄石港区钟意口腔门诊部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2420202MA4CQYA38W
经营者:王若翔
经营场所:黄石港区黄石大道665号
2022年8月9日,本局收到群众举报黄石港区钟意口腔门诊部在美团平台店铺上发布医疗广告宣传“补牙不可怕 修复好更耐用”、“流动松风光固化树脂”、“补牙基本流程”等。2022年8月10日,本局执法人员对黄石港区钟意口腔门诊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入户电梯内张贴有三张广告牌(海报),其内容载明有:1.科学保护牙齿 笑对人生 从齿告别烦恼,2.特色服务 根管治疗 种植牙 正畸治疗 各类全瓷牙烤瓷牙 牙齿美白,3.隐形矫正 无钢丝无托槽颠覆传统矫正技术 技术精湛 安全健康 效果显著等图文字样。执法人员当场进行了取证拍照保存。现场检查当场执法人员手机登陆当事人经营的美团平台“钟意口腔”店铺查阅,发现其经营的【补牙特惠】日本光固化树脂补牙、填充治疗项目团购详情介绍图片文字中载明有“补牙不可怕 修复好更耐用 早补早好、安心享用美食不塞牙 及时补牙痛苦少节省治疗费用恢复完整牙冷热酸甜想吃就吃”,“流动松风光固化树脂 坚固耐磨… 色泽美观… 舒适… 技术精湛…”,“补牙基本流程…”,“常见问题…”等图文字样,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信息进行了手机截图保存。
经查,2022年8月18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了《黄石市医疗广告审查证明》、《黄石市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黄石市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但《黄石市医疗广告审查证明》、《黄石市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黄石市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已审查的内容只涉及门诊名称、门诊地址、咨询电话和“关爱口腔健康 从齿开始”文字,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美团平台店铺宣传的口腔医疗服务项目中涉及的广告内容报请有关部门进行广告审查证明。此外,当事人张贴于入户电梯内的三张广告牌(海报)中的广告内容与当事人提交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不符,当事人无法提供此三张广告牌(海报)涉及的广告内容报请有关部门进行广告审查证明。2022年9月12日,当事人向本局提供了整改后美团平台店铺页面截图及入户电梯照片打印件,当事人已将涉案医疗广告内容下架。
另查,2019年9月11日,当事人与汉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签订了《商户入驻服务合同》,开始在美团平台上线经营。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当事人于2022年3月25日在其经营美团平台店铺上发布了上述医疗广告,2018年8月在入户电梯内发布了三张广告牌(海报)的医疗广告。2022年8月15日,当事人向汉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支付了1000.00元信息技术服务费(广告推广费)。此外,2018年10月,当事人制作了上述三张广告牌(海报)张贴于入户电梯内,三张广告牌(海报)的制作费用为180.00元。当事人作为广告主,其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总费用为1180.0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举报登记表》复印件2份,证明本案的案件线索来源的书证;
2.当事人《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质的书证;
3.当事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资质的书证;
4.《现场检查笔录》1份、现场检查取证照片打印件2张,证明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现场检查情况的现场笔录;
5.当事人美团店铺页面截图打印件3张,证明当事人美团线上发布医疗广告的书证;
6.对委托代理人《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发布医疗广告的事实的陈述。
7.《商户入驻服务合同》及广告推广费发票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入网经营并在线上发布医疗广告的广告费用的书证;
8.广告牌(海报)制作费用收款收据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线下发布医疗广告的广告费用的书证;
9.《黄石市医疗广告审查证明》、《黄石市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黄石市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要涉及诊疗门诊、门诊地址、咨询电话和“关爱口腔健康 从齿开始”文字的广告内容已由广告审查机关审查审核的书证;
10.当事人整改后美团店铺页面截图打印件2张及入户电梯照片打印机1张,证明当事人已将涉案医疗广告下架的书证。
2022年10月19日,本局向当事人直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黄市监罚告〔2022〕233号),告知当事人本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以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本局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该规定,构成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没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360.00元。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下列指定的银行(黄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农业银行石灰窑支行,账号:160101040001275;工商银行天津路支行,账号:1803011009035046901; 中国银行胜阳港支行,账号:570357551172;建设银行亚光支行,账号:42001606837050000420;交通银行胜阳港支行,账号:422060215018150000888 ;中信银行黄石支行,账号:7383010183100000281;广发银行黄石支行,账号:140021502010000030;招商银行南京路支行,账号:180682619610001;兴业银行黄石支行,账号:418010100100018659;汉口银行黄石分行,账号:612011000005667;湖北银行营业部,账号:696010100100028861;农商银行西塞山支行,账号:82010000000241283;邮储银行沈家营支行,账号:100129131820016666)
如当事人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黄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