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黄市监处罚〔2023〕144号
当事人:西塞山区九九餐饮店(张俊)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03MAC92TW94X
经营场所: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大智路40-1号
经营范围:餐饮服务
2023年4月3日,执法人员收到举报件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
2023年4月13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相关材料,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
2023年5月16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自查整改报告。
现查明,2023年2月15日当事人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项目仅为热食类食品制售,其许可项目未包含生食类食品、冷食类食品等凉菜类餐饮食品。当事人在开业后将凉菜类餐饮食品列入菜单进行经营,其菜单所列凉菜包括芥末鲜鱿鱼、凉拌鱼皮、花甲等10个荤素类菜品。当事人上述凉菜类菜品均在其经营场所内的操作间(厨房)制作,其操作间内没有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的生食类、冷食类食品制作专间。
另查明,当事人已停止经营凉菜类菜品。当事人无法提供线下销售记录,饿了么平台未营业,美团平台凉菜类食品销售品种及销量为芥末鲜鱿鱼1份、花甲3份、凉拌皮蛋1份、田螺1份、芥末黄瓜1份,销售金额为178元,故当事人在本案中涉案金额为178元,违法所得为178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当事人的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资质、许可项目;
2.对当事人现场检查笔录1份、现场检查照片4张,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情况;
3.对当事人询问调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存在经营凉菜类餐饮食品的行为;
4.当事人提供的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截图3张,证明当事人凉菜类食品在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经营情况;
5.当事人提交的自查整改报告及图片3张,证明当事人已完成整改;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面截图1张,证明当事人无被处罚信息。
以上证据经查证属实,足以认定案件事实。
2023年6月12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直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告知了当事人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内容以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
本局认为,当事人在未取得冷食类、生食类食品制售等经营项目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经营冷食类、生食类等凉菜类食品制售的经营活动,且涉及网络经营,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入网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除外。”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或者入网食品生产者超过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罚。”,应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和改正违法行为,违法销售数量较少,且系初次违法,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和《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可以依法减轻处罚。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78元;
2.罚款人民币5000元。
以上罚没金额合计人民币5178元。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本局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票据,将罚没款缴至本局指定银行账户(或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黄石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1日